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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检查机关三年受理校园暴力案件150宗

分类:行业动态时间:2021-09-23 17:31

近年来,广东检察机关注重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司法体制改革结合起来,省、市、县三级检察院将在今年全部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门机构,实现全覆盖。

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供数据显示,近三年广东“校园暴力”案件中实施犯罪的多系未成年人,约占该类犯罪总人数的70%,性别99%为男性。绝大部分犯罪属于 侵犯财产和侵害他人人身,抢劫、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及聚众斗殴案件分别占总数的38.41%、37.68%、7.25%和5.80%。

这些案件的不起诉率较高,达到18.6%,是近三年广东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平均不起诉率的4.55倍;有罪判决的缓刑率为14.1%,且刑期大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

为强化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教育、感化和挽救工作,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近年来推行捕、诉、防、控一体化的办案机制,从受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开 始就指定专门人员全程负责案件的审查批捕、审查起诉、出庭支持公诉、法律监督、教育矫正、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,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系统、综合、有效 的帮教。

广东多地检察机关还探索实施“检校共建”和“案件回访”,对所办理的在校学生暴力犯罪案件登记建档,由办案人员负责回访帮教,实现帮教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
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,未来需继续落实羁押审查、分案、法律援助、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等相关制度,通过心理 情绪安抚、刑事和解制度、家庭学校引导等方式共同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,更好地让未成年被害人回归到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中。